关于成立平果市人民检察院
地方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本院地方绩效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本院地方绩效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地方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隆振中 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潘国总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罗 丽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农加科 副检察长
成 员:陆小凤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李 滔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黄晓燕 第一检察部主任
廖秋琴 第二检察部主任
韦昌实 第三检察部主任
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地方绩效考评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统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绩效办”,办公室设在第三检察部。
主 任:农加科 副检察长(兼)
副主任:韦昌实 第三检察部主任、派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
成 员:黄凤菊 政治部四级检察官助理
黄丽莹 办公室五级检察官助理
卢 翼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派驻旧城检察室主任
黄 俊 第二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派驻榜圩检
察室主任
黄 臻 第三检察部二级警长
绩效办成员同时兼任各部门地方绩效考评工作联络员。
三、工作要求
(一)各领导小组成员作为本院地方绩效考评工作的直接责任领导,要全面熟悉本院地方绩效考评指标细则,认真分析本院在考评工作中的优势和弱势,统筹好本院地方绩效考评工作。
(二)绩效办系本院地方绩效考评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要统筹协调好本院地方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召开地方绩效考评工作研判会,及时掌握绩效考评情况,积极监督检查各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
(三)各部门联络员要随时掌握本部门地方绩效考评工作开展及进度情况,及时发现和汇报本部门考评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本部门相关绩效考评材料的收集和报送工作,确保报送材料及时、完整、无遗漏。同时对各部门的专项工作考评材料,各部门自行收集、整理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部门联络员统一交至绩效办再次审核。对通用指标的考评材料由绩效办收集。
(四)年度设置绩效考评指标、年度各项考评材料及重大申报材料需经领导小组会议审核把关后方可上报。
(五)各部门要在地方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紧密结合部门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抓好地方绩效考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力争全院绩效考评工作进入全市优秀行列。
(六)本院办公室要及时将有关地方绩效考评工作的文件通知及时转发给绩效办,再由绩效办转发给相关部门。
四、奖惩措施
各部门及绩效办工作的完成情况,与绩效奖励二次分配挂钩。
平果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9月19日